备案证明开具地点:
各地房地产交易的地址与办公电话不都相同。建议通过114咨询。工作日全天办公,双休日休息。
备案证明所需手续:
办理登记备案需要双方到场,材料包括租赁合同原件、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为5天,费用为80元。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以上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扩展资料
目的:
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区街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
主要职责:
1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
2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