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资格说明:
一、新人新办法【在实施办法后(2018年4月28日)入学的学生报名资格】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法本);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非法本+法研、法硕及以上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全日制非法本+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二、老人老办法【在本办法颁布前(2018年4月28日)入学前的考生报名资格说明】
1、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4月28日入学前的非法本都可以考。包括:自考本科、成人本科,可考,且一直可考】放宽地区政策仍然实行,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2月5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3月7日,司法部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和邮箱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8万余条。经汇总梳理,司法部对《实施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4月25日经司法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