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e生保的每一个保单年度内,因疾病或意外住院的最高给付日数为180日,累计疾病或意外住院超过18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上年度超过180天的医疗费用,因为入院时间在上一个保单年度,所以不再赔付。(如果入院时间在续保的保单年度,则可申请续保年度的理赔。)
对于上个保单年度入院的住院医疗费用,并不是上一个保单合同到期了就不能理赔。在合同即将到期时亩察住院,并延续至主险合同睁拆到期日后30 日内的住院治疗(整个过程迅早茄不能超过180天),保险公司对于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仍然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但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