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2018年1月1号以后应如何发布?

2022-07-27 财经 42阅读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月1号之后承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发布媒介职能。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经济信息导报、中国日报、中国建设报等将不再承担发布媒介的职能。
依据《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告和公示信息交互质量和效率,鼓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优先通过已经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承担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职能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同)完成对接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录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再交互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核验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分别选择以下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项目必须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至项目所在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非电子招标投标交易项目,鼓励通过项目所在地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至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核验发布;
(3)不具备上述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录入、交互和发布条件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选择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级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依规建设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提供的“发布工具客户端”直接录入后上传至相应发布媒介核验发布。有关“发布工具客户端”的部署使用另将于12月25日前制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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