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伤职工和律师,按照贵阳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指导价协商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6(611号)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纤亩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薯脊:
(一)代毁手森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