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报销问题,都是按照各地区情况而定的。因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是市级统筹,由各个地区按照本地区的情况而制定的。按照成都市为例,尤其是儿童城镇的居民医疗报销缴费和报销。
按照《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七条缴费标准规定,成都市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
儿童医疗费用报销方式:
第一种、在本地区住院对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结算。儿童住院期间,家人需缴纳一部分保证金(具体以医院为主),住院期间发生费用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
第二种、在异地就医报销。如果是办理异地就诊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登记后,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如果是没有办理异地就诊,而是急诊在异地办理住院的,就需要在出院时带上就诊病历本、费用清单(总清单)盖章、户口本、儿童就诊卡、儿童社保卡、病情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等,在本地区社保中心办理报销。
扩展资料:
成都市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新生儿满月入户后30日内办理缴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
在住院待遇(含门诊特殊疾病)中,参保学生儿童在成都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医保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