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裂缝一般由三种因素造成
建筑结构工程师分析认为造成墙体裂缝的原因比较复杂,但一般情况下出自三个方面:即设计问题、施工质量问题和使用问题。
设计上的问题一般是开发商造成的,例如开发商施工时要求设计人员“偷工减料”。施工质量问题也是由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造成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材料上、施工过程中,各个技术环节不严格操作,开发商又通过干预来降低成本,都决定了最终的施工质量。使用问题则来自用户,如果住户对房子进行较大的改动,就有可能会出问题。 一般是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
一般来说,砖混结构的房屋,尤其是老房子,屋顶是预制板结构的,屋顶的温度荷载较大,热胀冷缩容易造成屋顶面板裂缝漏水。1999年以后设计的房子,多数是现浇的,比老房子要好得多。墙体开裂这是个可大可小的问题,说它大,是因为:如果是由于承重结构部分开裂引起的墙体开裂,这个情况就非常的严重,因为它影响到结构安全;说它小,是因为:如果是墙体的粉刷层引起的裂缝,就不严重。怎么区别呢:你把房子开裂的地方凿开看看,墙体有没有开裂,如果墙体开裂了,那么房屋质量就有问题,就应该找开发商。如果仅仅是粉刷层的裂缝,可能原来的粉刷层做得质量不合格,重新做粉刷层就可以了。
墙体裂缝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技术问题,这一类问题的处理目前主要依据的法规有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等。这些法规都确定了房屋裂缝的性质,即裂缝是否影响主体结构的质量,是否造成主体结构不合格;不影响主体结构的裂缝,是否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及安全等。
墙体裂缝应视性质而定。(1)一般房屋材料伸缩、温度变化等引起的裂缝,是允许存在的,我国的设计规范对伸缩裂缝作了限制,即0.3mm以内的裂缝是允许的,不被视为严重质量问题,由开发商修补或业主窗体顶端窗体底端装修时自己修补即可。这些裂缝在房屋交付时容易发现。(2)对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墙体纵深贯通裂缝、地质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等,这是没有专业知识的业主仅凭肉眼无法作出正确判断的,必须经过房屋质量检测部门检测而定。(3)在裂缝危及房屋建筑结构和居住安全的情况下,裂缝就构成了根本性质量问题,开发商必须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或给予业主调换房屋等方法予以解决。
在无法确定房子墙体裂缝的原因之前,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要求由开发商出资,请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确定墙体裂缝的性质。当然,不一定非要由开发商指定鉴定机构,通过协商可以由业主选定。鉴定结果说这样的裂缝不会影响房子的安全性能,那么可以考虑修复,修复方案同样要经过专业机构确定。反之,如果鉴定结果说裂缝构成了根本性质量问题,业主则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严重的墙体裂缝也影响同幢楼的其他业主的安全,必要时,应当联合其他业主一起维权
。对存在严重隐患的房屋,一定不能抱侥幸心理。否则问题难以解决,麻烦更大。窗体顶端窗体底端 律师:开发商应该承担返修和赔偿责任
针对该问题,律师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如房屋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是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即指墙体在合理使用寿命内要保证使用。如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