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延所得税收益
(一)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xx资产”或其他资产类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处置该资产时,将该资产对应的递延收益科目余额转入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二、递延所得税费用
1,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
借: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此刚好相反。
扩展资料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予说明的是,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记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例如,某企业持有一项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会计期末,其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除该事项外,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会计期末在确认50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0万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5万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25万。
二是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该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记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