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一般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并由国家法律赋予无限清偿的能力。
(2)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也不能兑换黄金,货币发行一般不以金银为保证,也不受金银的数量控制。
(3)货币是通过信用程序投入流通领域,货币流通是通过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调节,而不像金属货币制度下,由金属货币进行自发地调节。银行信用扩张,意味着货币流通量增加,银行信用紧缩,意味着货币流通的减少。
(4)当国家通过信用程序所投放的货币超过了货币需要量,就会引起通货膨胀,这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所特有的经济现象。
(5)流通中的货币不仅指现钞,银行活期存款也是通货。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又称不兑现本位制和不兑现的纸币流通制度。是一种不能兑现黄金、取消黄金保证、凭借国家信用、通过信用渠道发行和流通的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制度下,由于黄金被排除在国内流通之外,因此就失去了自发调节货币流通的作用,如计划不周,货币会因发行过多而贬值,进而导致通货膨胀。
扩展资料: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各国实行的货币制度,其特点是:(1)流通中的货币都是信用货币,主要由现金和银行存款构成,他们都体现某种信用关系。(2)现实中的货币都通过金融机构的业务投入到流通中去。与金属货币通过自由铸造进入流通已有本质区别。(3)国家对信用货币的管理调控成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这种调控主要由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来实现。
参考资料: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