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金额不高的话可以在定点门诊直接出示医保卡,费用直接从医保卡里扣除,每个月统筹金额可以有300块。
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项目付费和定额结算相结合的支付方式,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一) 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或购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或药费,凭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记账,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二)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参保人员入院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用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具体数额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与参保人员结算。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因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
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获得相关赔偿或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