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是有犯罪记录,但是你写无,日本的法务省和外务省也不知道。
他国的司法和外交机构,不能直接查询我国司法机关的档案文件。
除非你是雷蒙德雷丁顿那个级别的国际通缉犯,不过那是不可能的。
被判处缓刑也是犯罪,在司法机关留有犯罪记录。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