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佛山买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2020-04-25 社会 71阅读
从2004年开始佛山一直在实行这一政策
以佛山为家,
却没有被当家人的感觉一定不好受;按时按规纳税,却仍顶着“外来人员”的帽子想想也会不平衡。如果买个房子能入户,这一切是否就能圆满解决了呢?为此,广东省建设厅提出了“在有条件的城市放宽购房入户政策,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建议。
据了解,在佛山,购买一手房且符合一定准入条件是可以取得本地户口的。根据《佛山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规定,市内迁移、市外准入条件共包括购房入户等十三种。又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在2004年6月,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精神及《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如何区分原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意见》要求而制定的《佛山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规定:通过购房入户的审批条件包括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相关学历或者资格的、在佛山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或者在佛山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这三个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更注明:“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房地产公司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房地产公司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
接着,在第二年即2005年3月市公安局又调整了入户政策。规定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五区合法自建房或购买“二手房”,并实际居住、生活在合法自建房或购买“二手房”所在区,且符合本市户籍人员“购房入户”的政策的,可将户口迁移到实际居住地。在2004年6月30日前购买商品房的,已办理《房产证》并适用各区原购房入户政策的均可申请入户(不设申请期限),并特别注明“二手房”以房管部门受理办理《房产证》的凭据日期为准。
相关部门的规定表明,现在的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购房(包括一、二手房)跨区入户,而非本市户籍人员若要入户,购买来源为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即我们常说的一手房并且符合资质、资金与社保费三个条件之一的,就能提出入户申请。可以说,佛山本地一直在实行有限度的“购房入户”的政策。在这种地方特色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购房入户”的吸引力又会有多大呢?
本科生等符合条件人才购买二手房可入户佛山、企业设立集体户的标准从原来的员工数量500人以上降至100人以上、入户员工享受居民同等待遇、高级技工可先入户再就业、创业领军人才不仅能拿补贴还能获得最高1000万元创业融资担保……昨日(17日)召开的佛山市人才工作会议拿出一系列引才留才新政,打响“十二五”人才争夺战的第一炮。根据规划,未来,佛山人才增速将高于GDP增速,4年后人才数量将达130万人,将搭建起人才“金字塔”结构。
像抓招商引资一样抓人才已成为佛山共识。在一系列新政中,放宽引进人才落户政策首当其冲。包括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人才,在佛山购买二手房且已办理房产证的,不受居住(暂住)年限、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投资注册资金的限制,可以落户。再如,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四级“集体户”,入户者享受与居民同等待遇,企业员工超百人即可设集体户。再者,对学士学位以上高校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工等级以上的在职人才可先入户、后就业。
新政的另一大亮点是推动人才创业与财政、金融的对接,比如市、区政府合计出资4000万元,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基金、拟上市公司管理人员股权抵押贷款担保基金、创业人才贷款担保基金。从今年起,佛山将实施竞争性科技型领军人才选拔机制,每两年评定50名创新领军人才、10名创业领军人才,除给予补贴、创业场地等扶持外,还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达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昨日,广东省金融高新区等11家单位新设博士后工作站获授牌,至此,佛山全市博士后工作站达41家,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另外,佛山对博士后工作站建站启动经费标准由5万元提高至10万元。
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可申请入户: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二)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三)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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