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你没说清楚股权是否2人各占50%,如果是,对方不同意的话,你不可能注销公司;如果不是,只要同意注销的股份超过50%,你就可以实施注销。
二、补偿是一个没有标准的事,一般地,对方按公司现有资产价值的一半收购你的50%股权是合理的,你所认为关于客户资源之类的无形资产,很难明确其价格,你只可协商。
三、无法达成转让协议的话,真正可以让人感到合理的做法是,假如你希望要拿回30万元而他不愿意,能否你给他30万元而由他转让给你呢?
曾经的合伙人,一定原来是好朋友,既然原来是好朋友,没什么不可以商量的,今日留一线,日后好想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