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直给我交社保,这样被辞退的话有补偿么?

2020-04-28 综合 118阅读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该根据辞退理由判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

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⑵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⑷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⑸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即:

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和第五项: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金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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