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本地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科或户政办理大厅办理。
若为外地人员,则到暂住登记区指定的异地受理点办理。
武汉市各地公安机关在各县(市、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或城关等地派出所设立了144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在服务窗口统一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标识牌,负责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未确定为异地受理点的公安派出所,目前只负责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扩展资料:
自2017年4月5日起,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湖北省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旧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补领的不需提供),到省内312个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北全面实现全国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哪些地方可以办理异地身份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