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国家给的补助是畜牧局部门发放的!
畜牧资金补助坚持以下原则:
(一)农户自愿。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农户自愿实施畜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二)民办公助。畜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由农户自主投入自行建设,畜牧资金适当补助。
(三)先建后补。农户按规模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建成养殖场(小区)后,经市农业(畜牧)主管部门抽查验收、汇总,市级财政给予补助。
申请畜牧资金补助条件。
(一)养殖规模达到以下规定标准:
1、生猪:单个农户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出栏商品猪5000头!
2、肉牛:单个农户年出栏1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年出栏100头以上。
3、奶牛:单个农户存栏1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存栏奶牛50头以上。
(二)畜牧养殖符合畜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良种、圈舍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等达到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规定要求。
畜牧资金补助标准。对符合畜牧资金补助条件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农户一次性补助:
(一)生猪每头补贴20元;
(二)肉牛每头补贴300元;
(三)奶牛每头补贴500元。
农户申请畜牧资金补助应向所在区县(市)农业(畜牧)局(中心)提交下列材料,需要保密的由农户注明:
(一)XXX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成证明材料。
畜牧补助资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农户持规模养殖场(小区)建成证明材料向区县(市)级农业(畜牧)局(中心)申请,按要求填写《XXX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
(二)区县(市)级农业(畜牧)局(中心)组织对农户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和现场建设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签字、盖章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查签章,再报送市农业局。
(三)市农业局对各区县(市)申报的《XXX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进行综合汇总、抽查复审,汇总全市畜牧资金补助计划送市财政局审查后,由市财政局在每年5月或11月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