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不在深圳从业,也没有在深圳买房的非深户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居住证申领地点在流动人口居住地派出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会在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首次办理免费,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20元工本费。
扩展资料: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
(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