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开车未系安全带处罚分以下几种情况: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6、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目前部分城市暂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