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学最新理论和通说,这个构成盗窃罪。
关于盗窃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有传统理论和新理论之分:
传统刑法认为,盗窃罪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抢夺罪是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所以按传统观点,你所说之行为,一般会认定为抢夺罪;
新刑法理论认为,虽然多数盗窃行为都是秘密进行的,但秘密窃取并不是盗窃罪的本质,盗窃罪的本质是行为人只针对财物实施转移占有的行为,该行为体现为和平方式,对被害人人身不会造成任何危险,所以公然的盗窃行为是存在的。而抢夺罪的本质也不在于“公然”,而在于“抢”和“夺”,“抢”和“夺”表明行为人实施了一定的暴力,只是该暴力是作用于财物之上,可能会对人身造成一定的危险。如果暴力之行为作用于人身后取得财物的,为抢劫罪。这样,盗窃、抢夺、抢劫三罪的区分就比较科学了,盗窃是对物的侵犯,对人身没有危险;抢夺是对物使用暴力,可能波及人身;抢劫是对人身使用暴力使被害人失去反抗而劫取财物。
综上,你所说之行为,属于单纯的对物的侵犯,虽然具有公然性,但行为本质与“抢”和“夺”无关,不会对被害人人身造成任何危险,应定盗窃罪。
类似的例子还有:
甲骑车摔倒,钱包甩出10米远,乙迅速跑过去,捡起钱包就跑。传统观点会认为构成抢夺罪,但显然这个不会对人身造成任何危害,应定盗窃罪更为合适;
甲入室盗窃,屋内只有一生病卧床的老,老人哀求甲不要偷她的东西,甲未予理会,将室内财物取走。甲对老人未使用任何暴力和胁迫,不构成抢劫,也没有“抢”和“夺”之行为,只能认定为盗窃罪更为适宜;
甲于十楼擦窗,不小心钱包掉落街道。甲叫乙去取,甲在窗前看着。此时丙经过捡起钱包,甲大喊:钱包是我的不要拿走,丙未理会,逃之夭夭。丙虽然也是公然的取走财物,但显然与“抢”和“夺”不搭边,可谓之公然盗窃的典型案例。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