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需要补足或者延长缴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需要一次性补足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或者延长缴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规定的缴费年限,各地规定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