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般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有意向报名的请牢记,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的填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填写《报名推荐表》。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拓展资料: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
1、“报名序号”和“考试类别”由考试组织部门填写。
2、“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3、“出生年月”按照公历填写,如:1990年3月。
4、“政治面貌”一栏,对应“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中共预备党员的,按“中共党员”填写。
5、“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应届毕业生填写。
6、“学历”一栏,请对应“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填写。
“学位”一栏,请对应“学士”、“双学士”、“硕士”、“博士”填写。
7、“考生身份”从以下类别中择一填写:工人、农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学校、科研机构人员)、学校教职工、科研机构人员、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私营企业人员、三资企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待业人员、其他人员。
8、“婚姻状况”一栏,请对应“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填写。
9、“学科成绩”为应届毕业生填写。
10、“是否服从调剂”栏,填写“是”或“否”.
11、“单位性质”一栏,请对应“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填写。
12、“奖惩情况”一栏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填写“无”或不填。
13、“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工作单位、职务”一栏为社会在职人员必填,应届生填“无”或不填。
14、“学科成绩”填写本人主要科目的成绩。
15、家庭成员关系一栏填写本人重要家庭成员,如:父母、配偶、子女,没有的可填写其他家庭成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