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黑。
2007年底,全国卫生机构数达31.5万个,其中:医院19900个、卫生院4.0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4万个、妇幼保健院(所、站)3007个。与2003年比较,卫生机构增加2.4万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监督机构和医院有所增加,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变动不大,乡镇卫生院随着乡镇调整继续减少。
2007年底,全国卫生人员数达570.0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约95万人。与2003年比较,卫生人员增加42.5万人(年平均增长1.95%),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增加8万人。2007年,卫生技术人员468.0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4.0万人,注册护士147.0万人。
与2003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7.4万人(年平均增长2.10%),执业(助理)医师增加17.2万人,注册护士增加20.4万人,5年医师和护士增量占卫生人员总增量的88%。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由2003年1.48人增加到2007年1.5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由1.00人增加到1.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