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回答,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
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作出一系列新的理论概括,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出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提出坚持统筹兼顾,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
扩展资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更加自觉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相比较党的十七大的概括“第一要义是发展”,这次对第一要义的概括更加全面和具体。党的十七大对“第一要义”的解释是:“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那时对“发展”的界定主要还是偏重于经济。党的十八大则提到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发展的内容更加丰富。而且,把社会发展的内容加进去,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本来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立场”。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这一点的提法是“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内容十分丰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这个内容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得到了重申和充实。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谈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八条基本要求时,首先强调的就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显然比“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进了一步。
同时,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的字面之后加上“立场”二字,显然是对坚持和保障以人为本的实现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学发展观的新定位新阐述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