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女生如何当兵

2020-05-26 教育 42阅读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标准可在互联网上进行查询),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征集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征集对象需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
(二)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初审初检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合格人数较多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送检对象。
(三)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各设区市设置封闭式体检站对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征兵办公室抽调地方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综合素质考评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工作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上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网上自行打印)。
(五)审定新兵。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六)公开公示。对网上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外醒目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
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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