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是晚上12点,所以是凌晨放入,不过一般都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才放人,如昌颤果家属要求可以在12点以后放入。
犯罪嫌疑人在刑满之日的最后一天早上,由看守所完释放手续后,警察就会将人释放看守所羁押的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予租迅灶以释放的,看守所会直接给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释放证》后,让其自行离开,看守所不会通知家属去接,也没有义务通知。
一般情况下,释放罪犯的,家属之前是可以探视的,会了解其刑期何时期满。释放犯罪嫌疑人的,是改变强制措施,案单位、检察院或者法院会通知家属。
扩展资料: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弊扮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1]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