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介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新闻出版总
署(国家版权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设置12个内热机构(正司级局)。
主要职责十三项,其中:(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制定互联网和数字出版的相关行业标准;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批,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进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实施监管;拟订互联网出版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