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队是在中国人民共和国1949年建国之前,中国共产党所领导军队的一种编制单位。在解放战争时期,纵队则相当于现在的军一级编制单位。从这个角度来说,纵队司令与军长的权限范围应该是一样大的。
使用纵队这个编制单位称号,纵贯着中国共产党所领导军队的各个历史时期。1927年底,朱德、陈毅率领的南昌起义部队一部,在江西省崇义地区编成纵队。以后,中国工农红军和一些地方武装、游击队也编有纵队。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部队有的曾称为纵队,如琼崖纵队、东江纵队、昆仑纵队、江南游击纵队、特别纵队等。在解放战争初期,共编成27个野战纵队(含相当于纵队的师)及 6个野战旅 。纵队一般辖 3 个师或旅,隶属于野战军或军区。1947年,华东野战军组建特种兵纵队,东北民主联军组建炮兵纵队。1948 年,东北野战军组建铁道纵队。到解放战争后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大野战军部队有了极大的发展,有的纵队已经达到了数万人,远远超过了一个军的人数。
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规定军的番号排列数目为70个军。1948年11月至1952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野战纵队统一改编为军,即现在解放军集团军的前身,共组建67个军(第56军、57军、59军一直没有组建过)。如在1949年2月1日,西北野战军第1纵队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军;1949年2月1日,西北野战军第2纵队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军。特种兵部队仍称为纵队。所以,解放战争时期的纵队应视为军一级的编制单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续取消了纵队的编制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