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专用臂章如下图:
一、各级队长和队委会委员应在左衣袖外侧中上部佩戴队长或委员级别标志。
二、大队长和大队委员会委员标志中间是3条红杠,中队长和中队委员会委员标志是2条红杠,小队长1条。臂章应做到天天佩戴。
三、标志中红色布条长4厘米,宽1厘米。(为佩戴方便起见,可用白布一块,长7厘米,宽6厘米,将红布条缝在上面,条与条之间相隔1厘米,左右各留1厘米。)整个级别标志也可用塑料制作。
扩展资料:
2011年5月11日,全国少工委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少先队基层组织设置和少先队标志使用的通知》,要求各级少先队队组织和队员不得使用不符合制作规定的队干部标志,如果在基本规定外有创新做法,需经省级少工委上报全国少工委研究同意后开展探索。
全国少工委称,下发该通知是为进一步规范少先队基层组织设置和少先队标志,以做到严肃、统一。通知再次强调了少先队干部的设置,即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佩戴的队干部标志分别是“三道杠”、“两道杠”和“一道杠”,各级队组织和队员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队干部标志。
通知强调,各级少工委和队组织应对《队章》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应及时改正。
如在基本规定外有创新做法,需经省级少工委上报全国少工委研究同意后开展探索。据了解,按照全国少工委的要求,武汉团市委少年部已通过湖北省少工委向全国少工委做出了汇报,目前正在等待批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