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的建筑产业发展情况

2020-05-02 综合 50阅读
关于全市房地产业发展情况的调 查 报 告市人大常委会教文委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市房地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建设、房管、国土、规划、城管、市政、城改办等部门的工作汇报,与10多个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住房消费日渐成为市民消费热点,房地产开发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市委作出发展楼宇经济、加快旧城改造的重大决策以来,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调度,狠抓责任落实,我市楼宇经济和旧城改造工作进展顺利,房地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截止到目前,全市共规划高层楼宇396栋,已开工建设216栋,完成主体封顶138栋,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启动城中村改造23处,拆迁土地面积3678.9亩,开工建设安置楼89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完成安置楼封顶52栋,在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位、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开发总量不断增加。随着旧城改造和社区中心村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突出,规模更加扩大,房地产市场呈现需求活跃旺盛态势。目前,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达到63家,其中,本地企业46家,外地企业17家。今年全市房地产业、乡镇驻地及社区中心村建房计划施工面积达到573万平方米,1-5月份,已施工总面积达249.11万平方米。二是经济效益持续增长。2008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3.4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154%;建筑建材房地产业上缴税收3.77亿元,同比增长81%。今年1—5月份,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3亿元,占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6.3%,实现税收6800余万元,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就业,促进了经济快速增长。三是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目前,住宅与房地产行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国家、省、潍坊及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力度,为房地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各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简化供地、拆迁、报建、交易等办事程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促进了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存在问题调查发现,我市房地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市场秩序有待整治。有的开发企业在建项目未经许可就向社会公开出售;有的建设项目手续不全,未按规划施工建设;有的随意发布虚假信息,违规销售、延期交房、忽视建筑质量;有的批准预售之后,收取了购房户的预售款挪作他用不能按期交房;有的中介服务机构收费项目不公开,违规收费、欺骗消费者问题时有发生。(二)开发企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而我市现有的63家开发企业中,二级以上资质的仅有三家,其余都是三、四级企业,大多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差,整体水平偏低,缺少品牌化、规模化、集团化的开发企业,抵御风险、应对经济冲击的实力较弱。(三)物业管理有待加强。相当一部分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房地产公司衍生出来的,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的关系呈现出“父子关系”或“兄弟关系”,这种自建自管的管理体制难以形成合理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管理水平难以提高。另外,单体楼的物业如何管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三、几点建议当前,无论从国家宏观调控形势和我市经济社会自身发展实际看,都必须整合区域资源,积聚发展要素,加快房地产业发展。一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要加强资质管理和注册资金管理,把好“入门关”;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管理,把好“发证关”;加强房地产交易的动态管理,把好“交易关”。尤其要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加快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步伐,运用科技手段进行规范管理,防止个别开发商特别是外地开发商挪用和携带购房预售款外逃现象。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从严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存在的改变容积率、合同欺诈、面积缩水、虚假广告以及房地产中介和物业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按照房地产开发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开发行为,清理清查那些资质不全,业绩不佳,注重短期行为,忽视住宅质量,群众意见较大的开发企业,确保房地产市场依法规范运行。二是强化精品意识,提高建设质量。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精品带动战略,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引导和督促开发企业创建精品住宅,打造名牌小区,提高建设品位。对小区和楼宇规划要加强审查和指导,既不要一个模式,也不要照搬外地模式。尤其是加强楼体外观的规划设计,尽量打造与周边建筑相协调、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建筑群。同时,要注重“生态楼宇”建设,开发中讲求文化底蕴、科技含量、绿色生态,尽可能地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健康、优美、洁净、安全、方便、环保的商品房。三是加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权益。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宏观调控与具体领导,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引导物业管理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和完善物业前期介入、住宅维修基金及定期检查考评等制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环境。建立联动协调沟通机制,明确物业管理企业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之间的职责、权力和利益,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并发挥好业主委员会的桥梁作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四是增强企业素质,提高开发水平。引导企业树立现代房地产经营理念,通过重组、兼并、控股、引外靠优等方式,创建能与外地企业集团抗衡并对中小企业起带动作用的“航母”型企业,提高企业整体水平,增强生存与发展能力。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懂规划、会管理、能营销、善于驾驭市场的房地产专家、职业经理和中介人才,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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