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1、依法从事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诊疗技术。
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医疗
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执业指导下从事的医疗实习活动,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中跟师实习人员等。
(二)报名程序
1、申请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向所在县(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县(区)卫生局初审合格后报市卫生局复核。
2、市卫生局对申请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前10日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
4、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5年以上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区县内)的类别执业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诊疗技术的材料;
6、出具证明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