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金德地产有限公司和我们签订了关于凯达广场的总承包合同,但是金德地产提供给我公司的运输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经过催告仍不履行更换义务,我公司是否可以不继续履行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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