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报建
需准备的材料
1、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及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3、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施工、监理中标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
8、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当年的开发计划原件(住宅项目);
9、审图办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10、审图办出具的住房结构比例核算意见书原件(住宅项目);
11、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书面证明原件;
注: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资金到位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资金到位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12、工程款支付担保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注:工程款支付担保由银行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其保函担保金额不少于合同价的10%;工程担保函需明确保函的起止日期。例:本保函自合同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起生效,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180天。
13、施工合同前三页复印并加盖公章、监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公建部分)
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复印,且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