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
居民身份证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寻找;在三个月内仍未找回的,申请补发新证,原证即作废。
丢失、被盗后挂失的身份证,以及已经换领新证的旧身份证等,都将作为失效的身份证录入该系统。
扩展资料: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