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大扩围的关键年。按照人社部等四部委的相关部署,今年除此前明确的部分试点城市外,其他城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如今,距离此轮试点结束已不到5个月时间,各地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迈向冲刺阶段。
广东省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机制。结合此前惠州市试点实践,广东省又将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市列入今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专项试点市。《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薪酬水平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确立激励导向、增强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
其他地方也在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比如,吉林省提出,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内部分配办法,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升岗位吸引力。辽宁省提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收入挂钩等。
“推进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牛鼻子’。”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表示,通过建立更加合理的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秩序,构建与医疗服务人员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的行业特征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既能体现医疗服务中人的经济价值,也能从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