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2、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该记分周期的审验,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记分的则都不用审验。
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不管分值多少)的驾驶人,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办理年审,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 ,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驾驶证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办理审验 或有效期满不换证超过一年的,将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