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的如何维权

2020-06-17 财经 92阅读

你好,公司是合伙成立的时候,每一个合伙人都是公司的老板,都有权利对合伙财产进行处置。有些合伙人在钱财面前把持不住,一时鬼迷心窍侵占了合伙财产,被其他的合伙人发现了。那么,发现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如何维权呢,下文整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你。

发现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怎么办?

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按照你们协议分配,按公司法的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可以起诉。

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意思是必须要你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如果你有证据,对方不但要归还侵占你的财产,还要赔偿你的损失,还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规定:“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十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规定:“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之规定:“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符合上述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违反了第八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和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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