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如果车辆并未违规,且驾驶人和乘客都做到了其义务,可开车门时还是发生意外了,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应该明确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开车门把人撞伤了怎么办?首先是要看司机或乘客是否有过错,如果是违法停车,司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乘客不观察后方来车,草率开车门,乘客责任较大。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那就共同承担责任。当然,如果被撞的非机动车有载人、逆行、制动不灵等其他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大多数情况下,主要责任在开车门的司机和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