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挂靠”就是将户口放在人才服务中心,就是集体户口,严格来说,户口是不存在“挂靠”的说法,档案才真正是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
挂靠情形:
1、高考放榜后,录取高校会要求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2、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3、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挂靠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3、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
(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扩展资料:
上海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挂靠服务指南。
适用对象:
1、外省市调沪的人员。
2、归国来沪定居的人员。
3、其它需要挂靠集体户口的人员。
市内户口迁入申请材料:
1、新单位在职证明。
2、原集体户口户口簿复印件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3、申请入户登记表2份。
4、身份证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
5、在沪住所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