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述和朗诵
复述和朗诵是建立在感受体验基础上的艺术形象创造的活动,是欣赏过程在
大脑中产生的作品意象的表达或表现。故事复述有全文复述或细节复述两种形式。用于全文复述的作品大致需具备下列特征:篇幅不长,结构比较工整,语言和情节有适当反复,词语优美爽朗,通俗易懂,形象富有童趣。
出声的复述和朗诵,一方面是儿童对作品语言的语音、语调、音量、语气、韵律、节奏的玩味,另一方面,玩味必须受语义的控制。出声操练语言的过程,是寻找特定音响与文学内涵相契合的过程。由于经常性的欣赏和朗诵讲述的双重练习,儿童就会对各语言层次如语音、语感、语义、语法、修辞以及各语言单位如词、词组、句子和篇章结构等所具有的特征产生较强的直觉敏感性。
(1)有变化地反复欣赏同一个作品。
(2)参与和作品有关的系列活动,如绘画、手工制作、参观、观察、歌舞、劳动等。
(3)积累不同语境中的表达经验。
(4)成人的语言榜样。成人抑扬顿挫、声情并茂的朗诵和讲述,既带给孩子语言美的享受,又激发他们模仿的愿望。
(5)在音乐伴奏声中学习朗诵。儿童朗诵时的声音能在不知不觉中受到音乐的调节而富有韵律感和节奏感。以后只要告诉儿童像唱歌那样朗诵,韵味就出来了。
(6)在日常生活中自由分散地利用玩具和道具练习复述和朗诵,互相评议,互相模仿。朗诵或复述的主动性、能力、自信都会在相互模仿、自我调整中不断提高。
2.表演
表演的分层次内容有:
(1)情境性对话;
(2)根据现有作品或自创作品进行出声或不出声的表演(哑剧);
(3)主要人物形象的立体动态塑造;
(4)作品段落的表演;
(5)作品完整形象的表演。
3、创编(大致可分为三类)
(1)对欣赏的作品内容进行编构和仿编
这类创编活动都是和欣赏、朗诵、复述结伴而来的,是对原著这一开放系统的向外拓展,是儿童对更大的艺术空间的填补,是一种创造性的语言活动,其间需要儿童具备多种条件。它是建立在儿童理解童话和故事作品体裁特点,积累大量知识经验基础上的创造活动,对幼儿园具有积极的挑战意义。
(2)根据语义内容转换成描述和叙述性语言
提供语义内容的材料有乐曲、声音、绘画、图片、表演(哑剧)及其他儿童化情境。过去这一部分都作为语言教育中的连贯性讲述内容而作出安排,其实这一做法并不全面。
(3)凭借想像独立编构完整的文学作品
这类创编是不凭借语义和作品,只凭儿童独立想像和联想构思而成的,如同绘画中的意愿画。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根 据题目进行口头创编,当儿童具有较多的编构故事的经验和生活经验后,可让儿童自己随意编故事,不要给儿童过多的制约因素,扩大他们的自主范围;二是让儿童先把用来编构故事的事件画成图画,再根据图画编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