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民事能力人开具此证明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还需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可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非本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要求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也同时要求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扩展资料:
亲属关系证明涉及的主要情形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人申请赴港澳探望港澳关系人时要求提供的申请人与港澳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为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时要求提供的申请人与监护人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为不满16周岁的申请人办理因私查询出入境记录时要求提供的申请人与监护人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办理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等要求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
(2)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为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刑罪犯因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或者死亡办理临时出所时要求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
(3)教育行政部门办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要求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
(4)民政部门审核公民申请低保、社会救助资格时要求提供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认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身份时要求提供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时要求提供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5)公证机构在公民办理公证时要求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军队转业干部进青安置条件要求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支付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时要求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
(7)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变更城市公有房屋承租名义时要求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
(8)税务机关确认股权转让收入和房地产无偿赠与行为时要求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时要求提供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莱西政务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之窗-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