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间断档可不可以不补交?

2020-05-11 财经 95阅读

可以补交。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1)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2)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1)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2)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3)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扩展资料

补缴条件

1、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2、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3、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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