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是情绪的成分,而且也是情绪产生的必要条件。
2.情绪评价有两条路径,分别平行对应于以经验为原型和以理论为基础的两种类
型,并可对不同或矛盾的目标进行情绪调整。然而,尽管获得情境的情绪意义有多种途径,但仅需一种途径就可以产生有明确意义的情绪。
3.情绪是有目标的情感状态,并指向某一特定事物。“指向”是从其它情感状态如心境中分辨出情绪的有效方式。这种有意的心理状态是情绪指向事物的认知表征,而表征是认知的本质。
4. 情绪的产生无不渗透认知评价的作用,通过熟悉所获得的知识或直接的感觉意识和描述所获得的知识或对感觉信息的认知解释,仅仅是认知方式上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