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电话:6463012664631709
仲裁院调解庭电话:64337019,工会调解中心电话:64334021
公交路线:乘坐973、413、656、408在南十里居站下车
经过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的线路:445路424路413路408路656路973路地铁线路:10号线亮马桥站B口出,出站走路三分钟到燕莎桥东公交站转413路公交车在南十里居站下车,往前走约50米即到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朝阳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立案注意事项:
1、最好当事人本人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立案时要提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如果本人不能去,应当给授权委托书,并将身份证原件交给代理人,朝阳仲裁委立案需要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要有能证明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并填写证据清单,否则不予立案。但对证据要求不严格,有名片、工作证、出入证、考勤卡、工资打卡详单、证人证言都可以。
3、请求事项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不予立案。
4、提供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工商查询网上打印。朝阳区仲裁委立案大厅提供免费打印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服务。
5、对申请书有格式要求,但接收打印件,A4纸张,格式不符可能会被拒收。
6、申请人可以选择案前调解。在填写案前调解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申请人,调解时需要携带案前调解收据和个人身份证明,调解期限为15日,如未调解成功,案件将自动转为立案程序。
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8、立案受理通知书:朝阳劳动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会直接发出受理通知,告之在10-15工作日内会通知(实际会比这个天数长)。
9、办理时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审限(实际会比这个天数长)。办理结果状态:依法作出裁决书、调解书或当事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