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户口和落户口分别如下:
1,投靠户口,就是指未满18周岁小孩跟随非直属亲人办理入户,或者对于年满18周岁公民需要跟随直属亲人入户。
2,落户,一般只小孩出生以后初次办理上户手续,或者对于长期没有办理户口的公民初次入户才称为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