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属于国家什么级奖项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行业评价工作,制定本法。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诚信评价)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各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的一项行业诚信评价。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安全诚信评价的单位。第三条安全诚信评价的依据是:(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见附件1);(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三)建筑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条款。第四条安全诚信评价分为AAA、AA、A、B、C五级。评价为AAA、AA、A级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二)没有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规定的一般及其以上安全事故的;(三)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见附件2)评价的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其中75分~79分为A级,80分~89分为AA级,90分及以上为AAA级。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使企业受到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或者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评价的总分达不到75分的,应当评为B级。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使企业受到吊销资质证书行政处罚的,应当评为C级。第五条地方建筑业企业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所在地的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申请安全诚信评价。有关行业、解放军或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向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申请安全诚信评价。市(县、区)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可作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可作A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可作A、A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AA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承。B、C级安全诚信评价及评价结果的发布,由与作出该行政处罚的政府主管部门相应的行业协会负责。第六条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程序如下:(一)建筑业企业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统一组织推荐,推荐时应当已被评为AA级,并应有当地或有关行业、解放军、有关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意见。(二)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通过专家抽查、互查等方式,对申请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送建设部有关司征求意见,并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提交AAA级安全诚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AAA级安全诚信评价工作委员会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聘请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三)中国建筑业协会对通过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授予“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并予以公布。第七条申请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筑业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其主体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70%以上,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二)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三)市政、园林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第八条申请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筑业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AAA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申请表》(见附件3);(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三)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建设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其证明文件和材料,以及荣获文明工地、安全标准化工地等文件复印件等;(四)推荐协会或有关单位的评价结果,当地或有关行业、解放军、有关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意见;(五)反映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DVD光盘(不少于5分钟)。第九条申报企业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该企业2年内不得申报施工工地安全诚信评价,并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上公布其行为。第十条AAA级安全诚信评价每年组织一次。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5月31日前受理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申请。评价期为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自开工之日起至上年12月31日止。第十一条对于取得“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的,如果发现不符合AAA级安全诚信评价标准要求的,经组织核查确认后,中国建筑业协会将撤销其称号,并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上公布有关情况。第十二条开展安全诚信评价的地方、有关行业、解放军建筑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可依据本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法。第十三条从事安全诚信评价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秉公事,廉洁自律。对于有影响安全诚信评价公平、公正行为的人员,有关协会或单位应当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取消其参加安全诚信评价资格等处理。第十四条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3.AAA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