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怎么办应届生人事代理

2020-09-21 综合 91阅读
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就业服务指南
(一)毕业生就业政策
根据赣州市人事局相关文件精神,放宽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
1、积极引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对暂未落实单位的愿意来我市工作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采取先接收后就业的办法。事业单位引进毕业研究生,可优先办理接收手续。
2、对于大专以下学历市区外生源毕业生进入市区就业,确属我市短缺急需专业,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按专业对口原则经审核后可引进。 ’
3、延长毕业生就业期限,凡属计划内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在两年之内找到就业单位的,仍可正常派遣。
4、凡进入我市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院校转递到赣州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由赣州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统一整理后,依据毕业生就业去向转递到就业单位。
(二)人事代理服务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管理事业组织,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依据法律法规,运用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为被代理人提供人事业务服务。“人事档案"是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它是记述和反映了个人经历、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所受奖励、处罚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对于个人来说,在办理有关调动、考试报名、职称评定、离退休、入党等手续中,都将依据人事档案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因此,对于毕业生说,人事档案记载了一个人成长、发展的足迹,伴随每个人的一生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①人事档案的托管、整理、收集、借阅、调转以及档案工资的调整;
②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因私出境及因公出国政审手续;
③承办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转正手续、职称考试报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相关事宜;
④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党组织关系的转接手续;
⑤办理人事代理人员落集体户事宜:
⑥办理人事代理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办理;
⑦办理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和独生子女证;
⑧代办人事代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⑨代办人事代理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⑩承办与人事代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及就业服务问答
一、我是一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我具备什么条件可以进入赣州市就业?如何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求职?
答: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之一即可在赣州市就业:
1、赣州市生源的毕业生;
2、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大专以下学历的市外生源,确属我市短缺急需专业的毕业生。
二、如果我想在毕业后自主创业(择业),户口和人事关系如何处理?如果我在学校入
党,毕业后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答:(1)对于本科以上学历的市外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想在赣州进行自主创业的可先落户后创业,其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可通过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对于自愿到赣州市就业而暂未落实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可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向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代理,由人才中心协助办理落户、档案托管、就业推荐等手续。
(2)如呆你的档案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你的组织关系由学校党组织介绍到赣州市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如学校在赣州市外,可由学校党组织介绍到赣州市委组织部),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如果我选择乡镇以下的单位就业,户口能否落在市区?
答:对于市区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到乡镇以下的单位就业,户口可留在市区,档案及人事关系可在市或区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四、如果我在毕业后联系的是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我的人事档案及户口关系如何
办理?
答:如果你毕业后联系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赣州办事机构、私营、民营、乡镇(街道)企业、民办机构等非公有制或实行聘用制的国有单位、事业单位等。可以持与接收单位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经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申报赣州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研究批准后列入当年的毕业生就业计划,毕业后持有关报到材料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人事档案关系的托管及落户手续。
五、我毕业后在赣州找到一家民营企业。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如果你落实了就业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从学校领取《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3、向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代理;
4、由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市人事局,经研究审核,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5、在毕业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毕业证、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到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落户和人事代理手续。
六、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是否应该约定违约金?
答: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约定违约金是作为保护双方利益的一项措施。应该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协议书中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明确约定违约金及相关的事宜,不仅保护的是单位的利益.同时也是保证了个人的利益,.因此建议应该约定合理的违约金。
七、我现在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我计划在一年后参加考研(或出国留学),我应该如
何处理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协议书的问题?
答:如果你计划毕业一段时间后,参加考研或出国留学深造,但是当前情况下必须先就业,那么在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必须提出自己的想法,与单位就这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八、我毕业到单位工作后,我需要在单位办理哪些手续?
答:当你正式到单位工作时,首先应该与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同时尽快核实本人落户及人事档案管理相关事宜。
九、我参加工作后应该享受哪些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答: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为了保证企业在职员工在生、老、病、死、失业等情况下能够有所保障,要求用人单位与员工共同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十、我在毕业后到赣州市就业,我的人事档案应怎么办?
答:根据赣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从2003年起,凡进入赣州市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院校统一转递到赣州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由档案中心统一整理后,依据毕业生就业去向转递到就业单位。
十一、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我联系到部队服役,我应该办理什么手续,退伍后
我又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根据赣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从2003年开始,本市生源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服兵役的,可持报到证、入伍通知书到市人事局办理登记手续,两年后退役的持赣州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按照应届毕业生的有关政策,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十二、我是赣州市城区生源的毕业生,我想将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落在赣州后到外地工
作,请问我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在毕业之前,你应当持就业协议书向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签童后,本人到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毕业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也可在毕业后持相关手续向人才中心申请人事代理,户口落回原籍。
十三、我是外地生源的毕业生,经审核批准在赣州市落户,我想了解在人才中心落集体
户与落居民户有什么区别?
答: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从性质上讲与居民户籍是一样的,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在赣州就业并落户,由于本人在赣州无住房或固定住址,因此,根据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可申请落在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如本人在赣州有直系亲属,可申请落在该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本上。
十四、我毕业后到单位工作,想了解有关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概念区别?
答: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对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依据双方协商来定。
见习期是针又寸高校毕业生到岗工作考核的专门规定,一般见习期为报到后到岗工作一年,见习期满后合格的可办理相应的转正定级及职称认定、评审手续。
十五、我毕业后在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档案和户口,在外地工作期间,能否委托市
人才中心代办社会保险?
答:可以,本人可通过转账或现金缴纳方式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收代缴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六、我是一名统招毕业生档案关系在人才服务中心托管如何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答:大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须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办理程序持服务IC卡到赣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如实填写毕业生见习期的思想工作情况鉴定,同时提供本人一年工作总结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审定并办理。
十七、我是一名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在人才中心托管如何办理职称?
答: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可直接认定职称,条件如下:
I、中专学历,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
2、大专学历,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
3、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
4、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
5、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认定中级。
十八、我是一名自考生,请问在赣州市就业有什么政策?
答: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电大等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的非在职毕业生,我们称之为非普通学校毕业生。根据省人事厅文件规定,此类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自荐或其它求职形式在多种所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范围内自主选择就业;按所就业单位的情况,执行相应的就业准入和人事管理制度,到事业单位就业的,须在编制部门和人事部门下达的编制和增人计划内,鼓励毕业生到我市各区县的边远山区、乡镇企业、城镇小企业等人才短缺的地区、单位工作,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十九、非普通学校毕业生联系到就业单位,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答:首先到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非普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式三份,提供冲目应材料,由用人单位及主管上级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童后上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开具《非普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十、非普通学校毕业生毕业后的人事档案该在哪里管理?
答:除有特殊规定的国有单位外,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按照省人事厅规定的范围,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并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
(四)毕业生就业及落户程序
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程序。
l、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与用人单位洽谈:
3、签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盖章(若无主管部门,委托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原则及基本内容和要求
1、签订协议必须坚持三原则:一是平等自愿;二是协商一致:三是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协议各方必须认真协商和审核协议内容,协议内容应包括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福利:工作报酬;工作纪律;协议终止的条件;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及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条件。双方认同后,各方人员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必须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即必须由国家认定的具有管理国家干部权限的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没有管理国家干部人事权限的单位,可以委托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4、凡口头协议和许诺无效。双方另行商定的条件和劳动合同等,须在协议中表述清楚,注明“协议附件。与正式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毕业生报到手续
1、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协议书到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处统一换发《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及(<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毕业生持《介绍信》、《准入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落户手续。 (委托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个人,请直接在市人才业务大厅办理存档和落户手续。)
四、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1、毕业生持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
2、持现就业单位接收函并加盖主管局公章(或赣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接收函);
3、持解约函、原报到证及接收函到学校办理改派;
4、毕业生持新报到证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