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字的商标中有两个字都相同属于近似商标。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形成的商标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的主体形状、色彩组合近似。
四个字的商标中有两个字都相同已经在文字上使商标的整体结构相似,是近似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扩展资料:
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在注册商标之前,应将打算注册的商标与已经获得注册或者公告或者商标局已经受理的商标进行比较,判断是否有与之近似或相同的商标。
商标查询的唯一官方机构是: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