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第九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代码:151709)和2015年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代码:151710)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分别为3年和5年,票面年利率分别为4%和4.42%。
二、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节假日正常发行),2015年11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1月10日支付利息。第九期和第十期分别于2018年11月10日和2020年11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两期国债均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
三、两期国债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其他各项业务;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