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立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即有权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机关。
在古代,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大多数实行君主专制制度,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等最高权力都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没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即使有修订、编纂法律的机关也是从属于君主的。
现代立法机关是代议政治的产物,其性质的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它的代议性,即由人民选举代表或议员,组成立法机关,以统一制定法律和监督行政。立法机关的性质的特征是代议性,但它具体地、直接地代表谁,以及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应当如何理解,各国学者在理论上是颇有争议的。
扩展资料:
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
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2、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政府及政府下设机构)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立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