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出院时应保留资料:
(1)住院病历;
(2)诊断证明书;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4)X光片、CT片及报告单;
(5)手术记录;以上五项材料为伤者伤残鉴定所需要;
(6)医疗费发票;
(7)用药明细清单;
以上七项材料为伤者将来起诉所需要。
出院时要让医生开具:伤者可要求主诊医生在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中注明以下内容:
(1)加强营养;
(2)住院期间护理人数;
(3)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护理期限;
(4)出院后全休时间;
(5)出院后是否需拆除内固定装置或拆除钢板,拆除费用;
(6)出院后是否需要继续门诊治疗或定期复诊。
出院后门诊治疗应注意事项:伤者很多时候出院后都需要定期看门诊,这时候最需要注意的事情是让医生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就医情况,并保留好看门诊费用收据。如果仅有看门诊费用收据,由于无法证明看门诊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存在关联性和必要性,法院往往会不支持该费用。
扩展资料
出院手续办理流程:
1、出院结算时,首先经过护士站办理相关手续,查看是否有出院带药并确认出院结算时间及相关事宜。
2、自费人员携带住院押金收据,直接到住院处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3、离休、医保人员结算,先由护士站传送,再经医保办审核后方可办理出院结算,出院时需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医保卡(如有急诊费用需一并带齐)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4、新农合医保病人出院时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合作医疗证(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办理转诊的需带转诊证明)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江门市人民医院-住院病人出院手续办理流程图